【大商所】关于修改《大连商品交易所标准仓单交易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10-16 09:11:06
大商所发〔2020〕440号
各有关单位:
  为更好服务实体企业,降低标准仓单交易准入条件要求,促进市场功能发挥,经审议,我所对《大连商品交易所标准仓单交易管理办法(试行)》进行了修改。现将规则修正案予以发布,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附件1:《大连商品交易所标准仓单交易管理办法(试行)》修正案.docx
  附件2:《大连商品交易所标准仓单交易管理办法(试行)》修订稿.docx
大连商品交易所
2020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