倍特期货客户投诉方式公示

发布时间:2021-08-31 09:28:37
投诉渠道:
1、中国证监会热线业务系统:12386
2、公司电话投诉:028-86269761、  400-8844-998
3、现场投诉
4、信函投诉:(邮寄地址:成都市高新区锦城大道539号盈创动力大厦A座4楼406室,联系电话:028-86269761,收件人:倍特期货合规审查中心)
5、网上投诉:(公司电子邮箱:btqhhgzx@163.com)
6、传真投诉:(传真电话:028-86269093)
 
受理了解客户信息和事情经过,根据投诉情况,公司在接收客户投诉3日内,做出是否受理的决定。
 
处理在受理客户投诉5个工作日内,与客户取得联系、妥善处理,特殊情况下7个工作日内处理完毕。对复杂事件经公司领导批准可适当延长,但延长期限不得超过20日。对于做出延长决定的投诉,需告知客户延长期限及理由。
 
反馈完成投诉处理后,将处理结果及时告知客户。
 
回访必要时公司将对客户进行回访,确认处理情况和客户满意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