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商所】关于发布《大连商品交易所标准仓单交易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5-18 16:19:56
大商所发〔2020〕193号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深化期现货市场连接,促进期货市场功能发挥,践行服务实体经济的初心和使命,我所将开展标准仓单交易业务,现发布《大连商品交易所标准仓单交易管理办法(试行)》,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特此通知。
       附件:大连商品交易所标准仓单交易管理办法(试行).doc

大连商品交易所
2020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