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期所】关于实施申报费的合约上异常交易行为认定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7-22 10:45:12
关于实施申报费的合约上异常交易行为认定有关事项的通知
广期所发〔2024〕200号

 
各会员单位:
    根据《广州期货交易所异常交易行为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经研究决定,自2024年10月25日交易时起,在实施申报费的合约上,由非附加立即全部成交否则自动撤销(FOK)和立即成交剩余指令自动撤销(FAK)属性的限价指令产生的频繁报撤单行为不构成异常交易行为。  
    特此通知。



广州期货交易所 
2024年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