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商所】关于实施申报费的合约上频繁报撤单异常交易行为认定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7-22 10:36:46
关于实施申报费的合约上频繁报撤单异常交易行为认定有关事项的通知
大商所发〔2024〕336号

 
各会员单位和相关主体:
    根据《大连商品交易所异常交易行为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经研究决定,自2024年10月25日交易时(即10月24日晚夜盘)起,实施申报费的合约上由非附加立即全部成交否则自动撤销(FOK)或立即成交剩余指令自动撤销(FAK)属性的限价指令产生的频繁报撤单行为不构成异常交易行为。
    特此通知。
 

 
大连商品交易所
2024年7月19日
重要提示:我司金仕达交易系统将于2025年9月19日夜盘起正式切换为飞马交易系统,请您务必在此之前完成交易系统的登录验证,确保切换后交易正常。具体详见公司网站公告(公告详情请点击)、微信公众号。如有疑问请联系所属分支机构或拨打我司全国统一客服热线:400-8844-998咨询。 各分支机构联系方式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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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营业部:022-58812611
绵阳营业部:0816-2238660,0816-2238660
济南分公司:0531-86123136
重庆营业部:023-63799091,023-63799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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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营业部:0574-818915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