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商所】关于调整棕榈油等品种部分期货合约交易保证金水平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3-07 09:00:01
大商所发〔2022〕113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大连商品交易所风险管理办法》,经研究决定,自2022年3月9日(星期三)结算时起,棕榈油期货P2204、P2205合约投机交易保证金水平由12%调整为13%,豆粕期货M2205合约、豆油期货Y2205合约和玉米淀粉期货CS2205合约投机交易保证金水平由9%调整为12%,黄大豆2号期货B2204、B2205合约投机交易保证金水平由9%调整为12%,玉米期货C2207、C2209合约投机交易保证金水平由11%调整为12%,相关合约涨跌停板幅度和套期保值交易保证金水平维持不变。
    如遇上述交易保证金水平与现行执行的交易保证金水平不同时,则按两者中水平高的执行。
    请各会员单位做好对客户的风险提示工作,加强市场风险防范,确保市场平稳运行。
    特此通知。
 
大连商品交易所
2022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