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商所】关于调整玻璃期货仓单仓储费标准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2-02-24 14:00:05
〔2022〕10号
    经研究决定,玻璃期货仓单仓储费标准由0.25元/吨•天调整为1.2元/吨•天,该调整自2023年3月第16个交易日起实施。
特此公告。
 
郑州商品交易所
2022年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