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上期所、能源中心2110合约调整数倍和大商所、郑商所2110合约自然人调0手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9-16 16:52:25
尊敬的倍特期货客户:
    一、根据上海期货交易所及能源中心相关实施细则的规定,请您在2021年9月30日收盘前,将AL2110、CU2110、BC2110、ZN2110、PB2110合约的非套保和套保持仓调整为5手的整倍数,NI2110合约的非套保和套保持仓调整为6手的整倍数,AU2110合约的非套保和套保持仓调整为3手的整倍数,SN2110、AG2110、SP2110合约的非套保和套保持仓调整为2手的整倍数,RB2110、WR2110、HC2110合约的非套保和套保持仓调整为30手的整倍数, SS2110合约的非套保和套保持仓调整为12手的整倍数 。
    二、根据郑州商品交易所和大连商品交易所相关实施细则的规定,自然人客户应在2021年9月30日收盘前将郑商所2110合约、大商所2110合约持仓调整为0手;法人客户应注意郑商所2110合约、大商所2110合约持仓数量为交割单位的整倍数。
    请持有上述合约的客户于9月30日盘中自行将2110合约持仓调整至符合交易所相关规定,若收市前未及时调整,我公司将对您的违规持仓执行强行平仓。
    敬请各位客户关注持仓,防范交易风险。如有疑问,请致电咨询,我公司客服电话400-8844-9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