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布《郑州商品交易所场外期权业务指引》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1-02-01 14:21:20
〔2021〕11号
    为促进期货市场功能发挥,满足场外市场需求,郑州商品交易所制定了《郑州商品交易所场外期权业务指引》。现予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场外期权业务暂不收取手续费。
 
    特此公告。
郑州商品交易所
2021年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