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15活动-密码政策问答

发布时间:2021-04-06 09:30:23
密码政策问答(一)
1.问:《密码法》施行后,商用密码产品的管理方式有什么变化?
答:根据《密码法》第二十五条、第二十六条的规定,商用密码产品管理方式将由行政审批调整为检测认证管理,国家密码管理局不再实施“商用密码产品品种和型号审批”。市场监管总局会同国家密码管理局建立国家统一推行的商用密码认证制度,采取支持措施,鼓励商用密码产品获得认证。对列入网络关键设备和网络安全专用产品目录的商用密码产品实施强制性检测认证,由具备资质的机构检测认证合格后,方可销售或者提供。
2.问:《密码法》施行后,已发放的《商用密码产品型号证书》是否仍然有效?
答:《密码法》施行后,市场监管总局将会同国家密码管理局建立国家统一推行的商用密码认证制度,国家密码管理局将不再受理商用密码产品品种和型号申请,停止发放《商用密码产品型号证书》,已发放的《商用密码产品型号证书》自2020年7月1日起自动失效。本着便民利企原则,对于在有效期内的《商用密码产品型号证书》,持证单位可于2020年6月30日前自愿申请转换国推商用密码产品认证证书,换发的认证证书有效期与原《商用密码产品型号证书》有效期保持一致。同时,为方便证书转换,持证单位可向所在地省(区、市)密码管理部门提交转换认证申请。
3.问:《密码法》施行后,尚未完成商用密码产品品种和型号审批的产品应该如何处理?
答:本着便民利企原则,对于尚未完成商用密码产品品种和型号审批的,原产品品种和型号申请单位可于2020年6月30日前,自愿转为认证申请;审批期间已经开展的审查及检测,认证机构不再重复审查、检测,切实减轻申请单位负担,简化办事流程。
4.问:《密码法》施行后,如何向具备资质的商用密码认证机构提交认证申请?
答:市场监管总局、国家密码管理局正在抓紧制定国推商用密码认证的产品目录、认证规则和有关实施要求。待相关内容发布后,自认证规则实施之日起,商用密码从业单位便可自愿向具备资质的商用密码认证机构提交认证申请。有关认证的适用范围、申请受理、基本流程、证书管理等内容将在认证规则中予以明确。
5.问:《密码法》施行后,商用密码进出口有哪些管理要求?
答:根据《密码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密码法》施行后,商用密码进出口将纳入两用物项进出口管理,由商务部、国家密码管理局依法实施进口许可和出口管制。商务部、国家密码管理局、海关总署正在抓紧制定商用密码进口许可清单和出口管制清单。清单公布实施前,商用密码进出口暂时按照目前公布的许可条件和程序实施进出口许可管理,保持现行工作方式不变。详见国家密码管理局、商务部、海关总署第38号公告。
密码政策问答(二)
问:《密码法》中“密码”的概念是什么?
答:《密码法》中的密码(cryptography),是指采用特定变换的方法对信息等进行加密保护、安全认证的技术、产品和服务。而人们日常接触的计算机或手机开机“密码”、微信“密码”、QQ“密码”、电子邮箱登录“密码”、银行卡支付“密码”等,实际上是口令(password)。口令是进入个人计算机、手机、电子邮箱或银行账户的“通行证”,是一种简单、初级的身份认证手段,“口令”不在《密码法》的管理范围之内。
密码政策问答(三)
问:《密码法》有什么样的法律地位?
答:密码是国家重要战略资源,是保障网络与信息安全的核心技术和基础支撑。密码工作是党和国家的一项特殊重要工作,直接关系国家政治安全、经济安全、国防安全和信息安全,在我国革命、建设、改革各个历史时期,都发挥了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进入新时代,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在完善国家安全体系的总体布局中对加强密码工作和密码立法作出了重要部署。
《密码法》是我国国家安全法律制度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密码领域的综合性、基础性法律,也是一部技术性、专业性较强的专门法律。《密码法》以法律的形式明确了党管密码的根本原则,确立了密码工作领导和管理体制,明确了密码分类管理原则以及核心密码、普通密码、商用密码管理的各项制度措施,为保障网络与信息安全,维护国家安全、社会公共利益,以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提供了坚实有力的法律保障,为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高效的密码法律制度体系奠定了基础。
密码政策问答(四)
问:《密码法》的立法目的是什么?
答:一、规范密码应用和管理,促进密码事业发展
目前,有关部门、单位和社会公众对密码的作用认识不够全面,使用密码保护网络与信息安全的意识还不够强,特别是重要网络与信息系统密码应用规范性、有效性不够的问题还比较突出,严重威胁国家网络与信息安全、企业商业秘密以及公民个人隐私保护。国家对涉密信息系统和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商用密码的应用、基础支撑能力的提升以及安全性评估、审查制度等不断提出明确要求,需要上升为法律规范,为维护国家网络与信息安全提供法治保障。在核心密码、普通密码方面,需要将现行有效的安全管理制度、特殊管理政策及保障措施法治化,增强核心密码、普通密码安全保障能力。在商用密码方面,传统上对商用密码实行全环节许可管理,已经不适应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要求,亟需通过立法对现行的商用密码管理制度作出调整,切实为企业松绑减负,促进密码科技进步和创新,促进密码产业健康有序发展。
二、保障网络与信息安全,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公共利益,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在网络与信息时代,每天都会产生大量涉密和敏感信息,网络窃密、网络诈骗、侵犯隐私等事件层出不穷,亟需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密码是保障网络与信息安全的核心技术和基础支撑。制定《密码法》,就是要更好地促进密码产业发展,营造良好的市场秩序,为社会提供更多优质高效的密码,引导全社会正确、合规、有效使用密码,充分发挥密码在网络空间中信息加密、安全认证等方面的重要作用,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公共利益,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密码政策问答(五)
问:《密码法》经历了怎样的立法过程?
答:党和国家高度重视密码立法工作,2018年至2019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和国务院都将《密码法》列入了立法工作规划。
2014年12月,国家密码管理局正式启动《密码法》的立法工作。
2017年4月至5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密码法(草案征求意见稿)》在国家密码管理局商用密码管理办公室网站首次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2017年6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密码法(草案送审稿)》正式报送国务院。
2019年6月1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密码法(草案)》(以下简称草案)经国务院第52次常务会议会讨论通过。6月15日,李克强总理签署议案,正式将草案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
2019年6月25日至29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对草案进行了首次审议。
2019年7月5日至9月2日,草案在中国人大网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2019年10月21日至26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对草案进行了二次审议。
10月26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表决通过《密码法》,习近平主席签署第三十五号主席令正式颁布,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