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26国际禁毒日反洗钱禁毒宣传—青海西宁公安侦破一起涉毒洗钱案

发布时间:2023-06-21 14:52:43
    近日,青海省西宁市公安局城东分局禁毒大队联合经侦大队侦破一起涉毒洗钱案,涉案金额达160余万元。
基本案情
    小金在西宁市城东区某小区居住,靠打零工维持生活,常常入不敷出。一次偶然机会,他结识了同小区的业主阿占。2022年年初,阿占偷偷告诉小金:“我有个赚钱的办法,不需要出什么本钱,就是有点风险,你想不想干?”
    得到小金肯定的答复,阿占便让小金先去银行在自己名下办理一张银行卡,再将绑定银行卡的网络账户收款二维码打印出来交给他。“你只需把每天转进你银行卡的钱汇总到一起转给我,我会给你‘好处费’的。”虽然知道阿占干的是违法的“勾当”,但在金钱的诱惑下,小金仍决定试一试。
    没过几天,小金收到收款信息后,便按照阿占的要求,将几笔款项汇总后转了过去,阿占也如约给了他几百元的“好处费”。就这样,有了第一笔意外之财,小金胆子逐渐大了起来,一干就是一年。
    今年年初,城东公安分局禁毒大队牵头侦破一起贩毒案件,抓获犯罪嫌疑人阿占。在进一步深挖扩线过程中,一个案件细节引起了民警的注意,阿占用于收取毒资的银行卡账户并非其本人所有,而是小金的。城东公安分局党委高度重视,成立经侦大队、禁毒大队联合办案的专案组,抽调精干警力经过3个多月缜密摸排、调查取证,全面掌握了涉毒资金来源、性质、用途等方面的证据。经查证,自去年1月以来,小金为阿占掩饰、隐瞒毒品犯罪所得,提供个人账户收取毒资,并按月收取数额不等的“好处费”。经初步核算,涉及洗钱金额达160余万元。
    在大量证据面前,归案后的小金如实供述其犯罪事实。目前,犯罪嫌疑人小金因涉嫌洗钱罪已被公安机关依法执行逮捕,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警方提示
    城东公安分局禁毒大队民警提示:洗钱犯罪离我们不遥远,我们常用的银行卡、网络账户等,都可能成为犯罪分子洗钱的工具。
    一些人员对出借收款码、银行卡等行为的危害性认识不足,往往给犯罪分子提供可乘之机。为此,大家要加强对自己资金账户、社交账号的管理,当他人要求帮助收款转账时,要保持头脑清醒,慎重对待,不将个人账户转借、转用于他人,不给犯罪分子可乘之机,谨防成为洗钱犯罪“工具人”。如果在明知对方从事贩毒活动的情况下,仍然出借自己的收款码、银行卡,在毒资收取、取现等方面提供帮助,可能涉嫌贩卖毒品罪或洗钱罪。(文中人名均为化名)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91条规定:为掩饰、隐瞒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走私犯罪、贪污贿赂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金融诈骗犯罪的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的来源和性质,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没收实施以上犯罪的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一)提供资金账户的;(二)将财产转换为现金、金融票据、有价证券的;(三)通过转账或者其他支付结算方式转移资金的;(四)跨境转移资产的;(五)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来源和性质的。
【来源:青海法治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