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走进倍特
客户服务中心
研究发展中心
机构营业网点
视频专栏
投资者教育
客户服务中心
我要开户
期权仿真
客户手册
资金出入
账单查询
交易提示
期市日历
信息公示
期市助手
倍特智投
基础保证金率
倍特智投掌厅APP
下载中心
关于调整聚丙烯1609合约最低交易保证金标准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8-16 09:39:44
大商所发〔2016〕205号
各会员单位:
根据《大连商品交易所风险管理办法》,经研究决定,自2016年8月17日结算时起,我所将聚丙烯1609合约最低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至10%。请各会员单位切实加强投资者教育,提醒投资者理性投资,合规交易,做好市场风险防范,按照规则提前做好交割月减仓及交割准备。
特此通知。
大连商品交易所
二○一六年八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