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期所】关于修订《上海期货交易所国债作为保证金业务指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11-05 17:57:25
关于修订《上海期货交易所国债作为保证金业务指引》的通知
上期发〔2025〕320号 

 
各有关单位:
  为配合上海期货交易所平台国际化,便利境内外投资者参与国债作为保证金业务,上海期货交易所修订了《上海期货交易所国债作为保证金业务指引》,现予以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英文文本见官方英文网站,仅供参考。如与中文文本不一致,以中文文本为准。 
  业务相关问题可与结算部联系: 
  联系人:曾致进、袁博 
  联系电话:021-68400423、021-68400421 
  特此通知。
  附件:
  1.修订说明 
  2.《上海期货交易所国债作为保证金业务指引》 
 




上海期货交易所
2025年1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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