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商所】关于调整菜粕期货部分合约交易保证金标准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3-12 09:32:29
关于调整菜粕期货部分合约交易保证金标准的通知
郑商函〔2025〕193号

 
各会员单位:
    根据《郑州商品交易所期货交易风险控制管理办法》第九条规定,经研究决定,自2025年3月12日结算时起,菜粕期货2505、2507、2508、2509、2511及2601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为9%。
    按规则规定执行的交易保证金标准高于上述标准的,仍按相关规定执行。
    特此通知。 
 


郑州商品交易所
2025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