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上期所、能源中心2111合约调整数倍和大商所、郑商所2111合约自然人调0手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10-21 16:52:27
尊敬的倍特期货客户:
    一、根据上海期货交易所及能源中心相关实施细则的规定,请您在2021年10月29日收盘前,将AL2111、CU2111、BC2111、ZN2111、PB2111合约的非套保和套保持仓调整为5手的整倍数,NI2111合约的非套保和套保持仓调整为6手的整倍数,AU2111合约的非套保和套保持仓调整为3手的整倍数,SN2111、AG2111、SP2111合约的非套保和套保持仓调整为2手的整倍数,RB2111、WR2111、HC2111合约的非套保和套保持仓调整为30手的整倍数, SS2111合约的非套保和套保持仓调整为12手的整倍数 。
    二、根据郑州商品交易所和大连商品交易所相关实施细则的规定,自然人客户应在2021年10月29日收盘前将郑商所2111合约、大商所2111合约持仓调整为0手;法人客户应注意郑商所2111合约、大商所2111合约持仓数量为交割单位的整倍数。
    请持有上述合约的客户于10月29日盘中自行将2111合约持仓调整至符合交易所相关规定,若收市前未及时调整,我公司将对您的违规持仓执行强行平仓。
    敬请各位客户关注持仓,防范交易风险。如有疑问,请致电咨询,我公司客服电话400-8844-9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