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1年清明节休市期间风险提示的函

发布时间:2021-03-31 08:23:22
郑商函〔2021〕133号
各会员单位:
    清明节休市期间(4月3日至4月5日),影响商品价格走势的不确定性因素较多。请各会员单位做好投资者风险提示工作,增强风险意识,加强风险防范。
特此函告。
 
郑州商品交易所
2021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