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2021年清明节放假期间风险管理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3-31 08:20:22
大商所发〔2021〕138号
各会员单位:
    2021年清明节假期(4月3日至4月5日)将至,我所各品种期货合约涨跌停板幅度和交易保证金水平保持不变。请各会员单位做好对客户的风险提示工作,加强市场风险防范,确保市场平稳运行。
  特此通知。
 
 
大连商品交易所
2021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