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玉米交割厂库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6-04 14:59:22
大商所发〔2020〕208号
 
各有关单位:
 
  为更好地发挥期货市场功能,服务玉米产业发展,充分满足市场交割需求,我所现公开征集玉米期货交割厂库。具体要求如下:
  一、征集地域范围
  经营区域覆盖锦州、鲅鱼圈、大连等港口周边的玉米贸易企业法人。
  二、具体条件及申报材料
  参照《大连商品交易所指定交割仓库资格审核工作办法》(大商所网站首页-业务/服务-业务指引-农业品交割业务指引-交割仓库管理-管理制度汇总)第二章及第三章。
  三、具备以下条件的企业优先考虑
  1. 注册资本达到1000万元,净资产达到2000万元;
  2. 2019年度玉米贸易量达到100万吨;
  3. 在上述港口周边具备符合玉米仓储物流条件的固定存货地点。存货地点可以自有或租赁,租赁期限不低于3年且能够覆盖交易所指定交割厂库协议书规定的期限。可用库容达到10万吨;
  4. 近三年参与过玉米期货交割,具备一定的交割经验。
  欢迎符合条件且愿意开展玉米期货交割厂库业务的相关贸易企业,于2020年6月15日前将规定材料寄(送)至我所农业品事业部。我所将综合材料申报、市场调查及现场考察等情况择优选用。
 
  联系人:王  旭 0411-84808138
  周立波 0411-84808648
  地  址:大连市会展路129号期货大厦508室
  邮  编:116023
  传  真:0411-84808580
  特此通知。
 
大连商品交易所
2020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