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信网络诈骗案

发布时间:2022-10-31 11:12:45
    9月28日,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张某等70余人电信网络诈骗案进行二审公开庭审并当庭宣判。至此,全国打击整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四川省2022年单案被告人数最多,电信网络诈骗上、中、下游打击最全的一起电信网络诈骗案审判工作落下帷幕,70余名犯罪分子依法受到法律严惩。
 


基本案情
    2020年6月,“00后”张某向六安市同乡杨某借款4万元作为原始资金开始了自己的“致富之路”。张某先与科技公司的刘某、王某杰签订协议,非法制作虚假“新基建”APP;后又邀约李某、鲍某玲、陈某等人共同参与电信网络诈骗,并与林某强、黄某颖、彭某森等人商议合作,专门对诈骗资金转移、取现。 
    2021年8月,该团伙又以拉人头的形式多方联系各自的老乡和朋友,在柳州市迅速召集61名成员,以用户注册和推荐用户注册获得奖励的方式,广泛推广“新基建”APP,并提供银行卡用于过账、取现。同时,团伙成员利用微信拉人加入微信群,并在群内发布大量虚假新闻公告,宣称“新基建”项目为国家重点扶持项目,利用增值无限骗取被害人信任,以项目需保密为由要求被害人对外保密,再以高额返利为诱饵诈骗被害人资金。
    整个诈骗过程,形成了由张某组织、领导,杨某审核被害人资料、接送团伙人员,李某灿记录被害人投资,鲍某玲记账及为投资用户返利打款,鲍某远、陈某负责与套现人员联系的分工明确的犯罪集团。


法院审理
    2020年8月19日,绵阳公安开展网络巡查发现“新基建”APP电信诈骗线索,迅速于8月28日在柳州市将该犯罪集团部分成员抓获。经侦查,仅仅26天时间,该犯罪集团利用“新基建”APP,陆续在广州、佛山、柳州等地骗取5851人次,涉案资金1415万元。
 
    2021年12月27日,江油市人民法院对张某等70余人犯诈骗罪进行公开审判。2022年1月,张某、刘某等30人提出上诉。9月28日,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该案进行二审公开审判,综合各被告人在电信网络诈骗共同犯罪中的地位、作用和主观恶性、违法所得、认罪态度等因素,
    依法以诈骗罪判处张某等8人十四年至三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200万元至7万元不等的罚金;
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判处黄某林等46人六年九个月至六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30万元至3万元不等的罚金;
    以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判处刘某等16人三年至一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5万元至1万元不等的罚金。


    张某等70余人电信网络诈骗案涉及罪名包括诈骗罪,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是全链条打击电信网络诈骗上下游犯罪的一起典型案例。


 
来源:绵阳中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