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0年“清明节”放假安排及保证金调整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4-02 08:37:57
尊敬的客户:
    2020年清明节假期将至,根据各交易所放假时间安排,期货市场休市时间为4月4日(星期六)至4月6日(星期一);4月7日(星期二)恢复交易,所有商品期货和期权集合竞价时间为8:55--9:00。
    为防范清明假期期货市场风险,根据各交易所相关通知文件精神,经公司研究决定,自2020年4月2日(星期四)结算起,跟随交易所上调部分期货品种保证金,具体方案如下:
   1、从2020年4月2日起,跟随交易所上调的品种有:
交易所 品种 保证金比例
大连
(12)
玉米、玉米淀粉、粳米 13%
大豆1号、黄大豆2号、聚乙烯、豆粕、棕榈油、聚丙烯、聚氯乙烯、豆油 15%
铁矿石 17%
能源(2) 原油、20号胶 20%
上海
(16)
黄金、漂针浆 17%
热轧卷板、螺纹钢、不锈钢、线材 18%
白银、铝、铜、镍、铅、锡、锌 19%
石油沥青、燃料油、天然橡胶 20%
郑州
(10)
平板玻璃、菜籽油OI、纯碱、白糖、尿素 13%
菜籽粕 14%
棉花、棉纱、甲醇、PTA 15%
   2、特殊月份或公司另有文件规定提高保证金收取比例的高于此次调整幅度的,按公司原文件及收取标准执行。
   3、为防范假期影响价格走势的不确定因素对您带来的风险,请根据帐户的资金情况和自身对风险的承受能力提前对期货帐户做好规划,调整好持仓。
   4、2020年4月7日(星期二)恢复交易后,继续按交易所节后保证金标准基础上增加7个百分点的比例执行。
具体保证金收取标准请以结算单为准。
   特此通知。
 
 
 
倍特期货有限公司
2020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