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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豆粕等品种交易手续费收取标准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5-13 13:28:58
尊敬的客户:
根据大连商品交易所文件(大商所发〔2016〕134号)的通知,经公司研究决定,自2016年5月16日交易时(即13日晚夜盘交易小节时)起:
1.豆粕、玉米淀粉品种同一合约当日先开仓后平仓交易不再减半收取手续费,即按双边收取。
2.豆油、棕榈油品种同一合约当日先开仓后平仓交易不再减半收取手续费, 即按双边收取。
特此通知
倍特期货有限公司
2016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