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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石油沥青期货1512合约交易保证金标准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11-12 13:58:47
尊敬的客户:
根据上海期货交易所文件(上期发〔2015〕151号)的通知,《上海期货交易所风险控制管理办法》第四条规定,经上期所研究决定,2015年11月16日收盘结算时起,石油沥青期货1512合约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到15%。关于交易保证金的其他规定按照《上海期货交易所风险控制管理办法》执行。
我公司将跟随上期所调整,请您注意控制风险。
特此通知
倍特期货有限公司
2015年11月12日